番禺区中心医院2017年临床医学类等专业公开招考公告
为充实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番禺区中心医院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考职数、条件:见附件一。
二、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考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考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应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医师执业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回避规定。凡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考人员,不得应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应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被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关证书原件或不符合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层级要求基本任职条件的不予录用。
(五)应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需国家承认。年龄计算以2017年6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岁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考公告
通过番禺区中心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pyhospital.com.cn,下同)向社会公布。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根据我院招考公告的职位,采用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确认资格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3日8:00至2017年3月15日17:00。报考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到以下邮箱: renshike34858282@126.com报名。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
3、现场确认日期:2017年3月21-22日8:00-12:00,14:30-17:00。
4、现场确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门诊部四楼人力资源科(广州市区可坐地铁3号线番禺广场终点站D出口,转乘莲花山-番禺中心医院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陈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0-34858282,34858283。
5、现场确认要求:
社会人员确认时应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须由应考人员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在现场确认资格前三个月内出具,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现场确认资格的截止日,下同),以及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要求提交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报考职位一致的证明(证明由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开具);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应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现场确认;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硕士研究生免笔试。
1. 笔试
(1)笔试内容:以三基为主的专业试题,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7年3月24日8:30-10:30。8:00开始签到,8:15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地点:番禺区中心医院门诊四楼学术报告厅。
2.面试
(1)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学术报告厅公布面试名单(笔试结束后考生返回学术报告厅等候)。
(2)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为3月24日,14:00签到,14:30准时开始面试,14:15未签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番禺区中心医院门诊四楼会议中心。
(4)面试方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3、硕士研究生及社会人员需进行操作能力考核。操作能力考核安排到相关对口专业科室,进行为期1周的操作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测试操作技能、沟通表达能力、理论水平等能力要素。操作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网上发布体检公告。
2.体检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获得录用的,待办理好录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全额报销。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382号)。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办法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
2、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3.经审核,拟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为医院编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番禺区中心医院有关制度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招考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考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参照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的精神执行。
(二)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对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并研究解决。
六、其他相关内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1、番禺区中心医院2017年临床医学类等专业公开招考职位表.xls
2、报名表.xls
番禺区中心医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