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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医办〔2009〕33号
关于印发《番禺区人民医院行政后勤人员
外出进修、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科、组:
为加强我院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的归口统一管理,根据《关于番禺区人民医院派送接受特殊培训员工约定服务期限相关规定的通知》(番医办〔2008〕69号),特制定我院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的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番禺区人民医院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
番禺区人民医院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的归口统一管理,根据《关于番禺区人民医院派送接受特殊培训员工约定服务期限相关规定的通知》(番医办〔2008〕69号),特制定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一、对象范围
行政、后勤人员是指除医教科、护理部职能管辖范围外的工作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指被派往院外进行业务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及交流、特殊岗位培训、专项培训等。
二、审批程序
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必须先经各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能外出。外出进修、培训前需到人事科领取《员工外出培训、进修申请表》并填写相关资料,交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加具意见、人事科审核备案。接受特殊培训的,需由人事科与外出进修、培训的人员签订进修培训协议书。进修、培训费用壹千元以上的,由人事科交主管院长审批。
三、报销程序
相关费用按规定由科室负责人、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人事科负责人核实并登记备案后,交财务科负责人审核及办理报销。
外出进修、培训费用报销需提供:(1)会议通知(已审批的原件) ;(2)发票原件;(3)填写《番禺区人民医院出差报销单》,交由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人事科负责人核实后按照《关于财务报销手续及有关管理规定》(番医办〔2005〕21号)办理。
四、监督管理
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完毕,必须在科内汇报心得和传达会议精神,并带心得体会、进修考核材料等到人事科备案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员工外出培训、进修申请表》、进修培训协议书、心得体会、进修考核材料等归入个人技术档案存档。
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做好科内人员的进修、培训监督管理工作。
本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 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申请流程
2. 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报销流程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1:
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申请流程
接到进修或培训通知
到人事科领取《员工外出培训、进修申请表》
交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加具意见
人事科审核、备案
(接受特殊培训的,需签订进修培训协议书)
进修、培训费用壹千元以上的,由人事科交主管院长审批
《申请表》、协议书由人事科归入个人技术档案保存
附件2:
行政、后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报销流程
完成外出进修、培训 个人整理装订费用发票,填写出差报销单
科室负责人、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人事科负责人核实(费用壹千元以上的,交主管院长签名) 到人事科登记(提交参会的心得体会电子版、考核材料等) 财务科负责人审核及办理报销
报销时请携带:
(1)会议通知(已审批的原件)
(2)发票原件
(3)填写出差报销单
(4)外出、进修培训的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