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库建库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纪定[2013]33号)等文件精神,经2016年10月24日番禺区中心医院审议通过,决定建立番禺区中心医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库。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库建库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三、建库内容
本项目为建立番禺区中心医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库建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番禺区中心医院建设工程需委托招标代理开展招标工作的项目,该项目的招标代理不需要进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或摇珠产生的,均在番禺区中心医院招标代理企业库中抽签产生。
四、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招标代理库对应的资格及业绩要求:
申请招标代理企业库必须具备:
(1) 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库企业
(2)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近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至少一项医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合同)
(4)在番禺区注册或在番禺区有分支机构或在番禺区设有固定办公地点,并配备相应设备及应用软件(如为自有,则应提供购置发票、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6)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资格审查及入库由番禺区中心医院负责组织,接受区卫计局及区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确定入库资格采用资格审查和抽签选取的方式;
(3)招标代理库选取3-5家单位入库: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为不足5家时,应当取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当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库申请人超过5家时,通过抽签选取的方式确定5家入库企业,当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库申请人少于3家时,应当修正资格条件重新招标。当重新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库申请人仍不足3家,建库失败。
六、参加入库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入库申请人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须提供相应原件以备审查。
七、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入库申请人必须提交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一正本、一副本,以下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每页均需盖申请入库单位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必须与正本保持一致)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2、入库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格式参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一)
3、入库资格审查表;(格式参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二)
4、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参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三)
5、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入库报名的申请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6、入库申请单位简介(格式参照资格审查文件附四)、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7、近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至少一项医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理项目;
8、在番禺区注册或在番禺区有分支机构或在番禺区设有固定办公地点,并配备相应设备及应用软件(如为自有,则应提供购置发票、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
9、企业架构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构成情况(提供相应人员学历、职称等资格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如建设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建设单位未提供格式的,则入库申请人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
八、入库单位的管理及招标代理费用
1、番禺区中心医院对服务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于二次被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单位,取消其在番禺区中心医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库企业资格。
2、招标代理费用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招标代理费用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支付。
3、招标代理费用包含了在招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和工程预算编制费用。
九、入库报名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地点:
番禺区中心医院门诊楼四楼总务设备科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2日
报名递交资料: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为:
2016年11月2日 10:00至10:30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 10:30
十、资格审查文件须放在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的密封处加盖入库申请人企业公章。
十一、本次建库有效期暂定一年。
番禺区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020-34858221
日 期:2016年10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