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临床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招考职数、条件:见附件一。
二、 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考岗位的工作;
4、 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自主招考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 应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当年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但未取得合格证者,由基地提供培训合格证明,格式参考附件二。
(四)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回避规定。凡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考人员,不得应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 应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被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关证书原件或不符合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层级要求基本任职条件的不予录用。
(六) 应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需国家承认。年龄计算以2018年6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岁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三、 招考程序
(一) 发布自主招考公告
通过番禺区中心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pyhospital.com.cn,下同)向社会公布。
(二) 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根据我院招考公告的职位,采用先网上预报名,现场再确认资格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2、 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1日8:00至2018年6月3日17:00。报考人员在线填写预报名表https://www.wjx.top/jq/21026326.aspx或扫描二维码填写
3、 现场确认日期:2018年5月21-6月3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00。
4、 现场确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8号楼四楼人力资源科(广州市区可坐地铁3号线番禺广场终点站D出口,转乘莲花山-番禺中心医院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何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0-34858282,34858283。
5、 现场确认资料:
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完整复印件。
6、 应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现场确认;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三) 考试
考试内容分面试(占60%)及操作能力考核(占4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1、 面试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布为准。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操作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 操作能力考核。
操作能力考核安排到相关对口专业科室进行,为期7-14天。考核内容主要为测试操作技能、沟通表达能力、理论水平等能力要素。操作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 体检
1、 根据面试及操作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网上发布体检公告。
2、 体检由医院人力资源科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获得录用的,待办理好录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全额报销。
3、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382号)。
(五) 考察
1、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办法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
2、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3、 经审核,拟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1) 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
(2) 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六) 确定拟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考核合格的人选由自主招考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考工作组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 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为医院编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番禺区中心医院有关制度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 招考纪律
(一) 本次自主招考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参照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的精神执行。
(二) 对违反自主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 对在自主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由自主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并研究解决。
六、 其他相关内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附件一: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2018年临床类职位表1.0.xls
番禺区中心医院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