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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用液氧供应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用液氧供应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拟对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用液氧供应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查,现诚邀各公司能以优异的货物、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进行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名称: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用液氧供应

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纯度

每月约使用量(吨)

3年约使用量(吨)

医用液氧

≥99.5%

141

5076

注:

(1)本项目采用每月“单价×具体供货数量”的按实结算,现进行采购前市场调查。

(2)配送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

3、 服务期限:3年。

4、质量标准:医用氧气必须执行《中国药典》现行版本要求,医用液态氧须符合对应的国标要求。

5、配备设备概况:

(1)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院区液氧储罐5m³3只;

(2) 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液氧储罐3m³2只。

6、合同供氧期间,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供气装置在线远程监控系统,包括液位监测等。中标供应商能在后台监控采购人液氧液位情况,及时安排充装液氧,保证采购人供氧的正常运行。远程监测系统免费给采购人开通并使用。

7、 中标供应商提供到采购人院区充装的液氧储罐车所带的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必须保证在有效校验期内。

8、中标供应商能为采购人的供氧管路系统进行有效的测试,检测管路是否存在有漏点。

9、液氧在运输过程中和装卸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0、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按需分批次供货,货到采购人指定的使用地点。

11、运输方式:须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医院指定位置,液氧按照规范要求充装至医院5m³液氧罐内,中转和装卸流程皆符合规范。

12、所有合同货物均由中标供应商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有货物的包装费用、运输费、装卸费用、各种气瓶的检测费及运输安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装运后由中标供应商办理保险,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如国家对此类货物的运输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供应液氧的能力,并且按照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注册审批材料以及因供应液氧所具备的其他证明材料。(经销商提供所投产品企业的相关资料)。

4、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要提供资料(皆加盖公章)

1、有效医用氧(液态)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按实提供;

3、价格明细表(按照三年报价,含报价明细);

4、供货方案;

5、广东省内其他事业单位项目业绩情况(如有)

★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精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工业类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第二大点提点到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注:以上提供的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印章,并将电子版资料(标题:公司名称+医用液氧供应采购项目方案)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lgming111@163.com 

四、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15811862362、李工,

2、报名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设备科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