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专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4〕3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12月30日起,对2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专项调整,其中价格调降项目13项,价格调升项目11项。
价格调降项目:适当调降“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等大型检查设备参与且设备物耗占比较高的检查项目价格,使其回归合理水平。
价格调升项目:适当调高“普通门诊诊查费”等价格长期未调整且人力成本占比为主、广州地区价格矛盾突出、价格低于省内同类地市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